57岁,现在公司让下岗回家退休,并开638元工资,这合理吗?

57岁距退休还有三年,照理公司不能开除你了,也应该没有下岗说法。我不知道你所在的公司是什么样的公司,如果是国有的,开如此低的工資,你可以要求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你工资,但你公司能调你的岗,让你很难呆下去,如果你工龄长,你干脆让公司开除你,这三年社保你自缴,按现有工资每年工龄补一个月给你,你会划算很多!当然你所在公司是私企,就难很多,但你若不怕撕破脸,也可以这样做!一个月六百多块,打发要饭的了!


57岁,现在公司让下岗回家退休,并开638元工资,这合理吗?插图

这个不是退休,而是企业实行的内部退养,这个一般是在国有企业才有的事。

一是这种不是国家的法律规定,我国目前企业的退休制度是女性工人50周岁可以退休,女性知识分子和女干部是55周岁退休,男性职工和干部都是60周岁退休。所以作为男性职工,57岁是达不到退休年龄和标准的。因而企业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作出的一种内部退养的管理制度。它的基本政策是:年龄达到一定阶段就可以自动归到退养系列,如有的企业对男性职工年龄达到55周岁的,一刀切的实行退养政策,企业帮退养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发给职员生活费,就像题主说的有的超过一千,有的就是七、八百,够得个人的基本生活费,而不用员工来企业上班。

二是企业内部退养制度,既能让企业保持年轻的青春活力,又可以减轻企业的一些负担,所以很多企业都效仿这种办法来解决企业中的老年员工的问题。笔者的堂兄弟也是某大型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也是在年龄57岁的时候,企业让他退养回家,帮交五险一金,给生活费每月700元,起初想不通,但经过企业做工作,再加上自己父母都90多岁了需要照顾,咬咬牙就接受了,回到家里专职照顾父母,结果让离休的父亲满心喜欢,终于在照顾了父母三年后,顺利的办理了退休手续,拿到了每月4000多元的退休金,过上了真正的退休生活。

这就是笔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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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不合理都是合理!因为人家有权,在权力面前,道理经常一文不值!


不了解你以及你公司的具体情况。其实说实话,一张纸可以改变的东西,都靠不住,因为你左右不了,公司有这样的安排估计也有它的理由…既然来了,合理也好,不合理也罢,这就是现实,只能接受,当然你可以申诉,看有没有效果。既然问到我,我个人觉得,57岁已经接近退休年龄了,只要公司给你缴社保之类,就接受现实,等待退休比较明智。否则因为3年左右待遇问题生闷气再引发身体问题,那就得不偿失了,毕竟退休后的日子还很长,健康、心情应该是你目前第一位的!如果有其他技能,可以寻求堤內损失堤外补嘛,没准赚的更多也未可知哦,做人还是佛系一点吧


这叫内退,到了退休年龄单位给你一次性补齐养老金,你就可以月月领退休金了。

五十七岁不算老,拿着单位“违规”的少量内退金,再去找份工作,比以前上班的工资也差不多或者更多一点。

如果你有一技之长或者自己做点小生意,都没有什么好怕的,对于单位这样的事,上级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多事业单位都这么干。

与其说在单位“赖着”不走,也不好看,领导也会找机会给你穿小鞋,生闲气不如月月拿着几百块钱再干一份工作,岂不是更好。


57岁该签无固定期合同,回家不是下岗,那是离岗待退。


首先,你公司的做法没有错。看得出你所在这个单位是国企或大集体企业。只有这样的企业才会让你提前内部退养,给你正常缴纳社保、医保,给你发放一定的生活费,让你回家修养。等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为你办理正式退休手续。这也是国企或大集体企业改制,对大龄职工即男满50岁,女满40岁按企业内退政策进行分流人员的一种有效途径。至于社保缴纳标准高低和生活费发放多少,这完全取决于企业经济效益好坏,效益好的企业生活费会按你在岗时的工资照发,社保医保缴纳标准也不会降低,甚至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也会照常缴纳,文明奖也会照发。但是,放益差的企业就另当别论了,你公司不管怎样还能给你照常缴纳社保医保,还能给你发放六百多元生活费,可是,还有不少企业的下岗工人一分钱都没有呢,连社保和医保也得有自己掏腰包缴纳。相比之下,你单位还是比较好的,应该知足。

其次,每月六百多的生活费,按现在的物价上涨情况和生活水平,确实较少,不够正常花费。你57岁离退休只有三年时间,很快就会熬过来的,你如果有什么特长或技术,还可以到私营企业去再发挥一下,干上几年,如果没有技术或特长,也可找个保安或绿化工的活干一干,虽然工资不高,但加上你的600多元生活费也就足够生活用了。

最后,总而言之,你57岁,公司叫你下岗回家退休(内部退养),给你638元生活费,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你应该正确理解,积极乐观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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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合不合理?都是各单位的工作性质基础,以及产业值链条所决定的。比如说我们这个铁路工务机械段吧?最大的好处,就是很有人性化,其段里宗旨就是决不让任何的一个职工,落魄到下岗没饭吃!只要有些特殊职工能够早晩到单位刷脸就行。每个有不同职称,职名的职工,都能够拿到自己职名内的满工资。而且各种福利待遇一样不少。因为,职工把青春和辛苦,都奉献给了工作单位!上面没有卸磨杀驴!事实证明单位一直做的很有人性化。而这也是铁路的工作性质,和上层领导宗旨思想所决定的!假如铁路没有总体的硬性制度条件?那恐怕也是力不从心吧?

现在地方许多的国营单位,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因为,其单位的经营,经济及其它方面总体亏损,所以,沒办法才会给职工行下岗处理,让各职工各谋职业。但是,五险一金,劳保统筹之类的会给保证吧?等到职工到达了退休的标准,再享受国家给予的正式退休的钱。从你的待遇来说,单位让你暂时内退,每月还给你开638元钱,与某些单位一文不文比起来,还是可以的。毕竟各单位的实力不一样吧?再过几年等你到六十周岁了,就可以享受正常的退休工资了。几十年都过来了,不差等几手。再说了,即使是你上班又能拿多少钱工资呢?而你们单位又不可能,只有你一个人这样吧?假如就你一个人?那就不合理,你可以往上逐步去找讲理的地方。如果其他人都这样?那你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随大流呗。回家了,可以找个保安之类的活干干也行啊。单位的事情看大多数,多了顺其自然,少了就往上找。合不合理,还是领导说了算,想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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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了。息事宁人吧。转眼间就60了。到时候安心退休。因为好多事情不可能事事如意。我理解你的心情,工厂上了一辈子班了,57岁让我下岗,心里有些不安。市场经济好多事儿想不通,但是你也要无奈的接受。


若公司效益不佳,减人增效,这样做也未偿不可,问题是638元的工资是不是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达不到,则是违法。若达到了,在双方同意可执行,若一方不同意,则应按法律法规办。

这实际上就是企业的内退待遇。不过这样的待遇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才会这样的,民营企业不会这么做。

这事很难用合不合理来解释,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至少认为你现在对企业已经算是多余的人了,不但给企业创造不了效益,还得按照你的职级给你发工资,现在让你内退,每月给你发638元的工资(应该是生活费吧),不但省下了一笔开资,还不会因为你在岗位上的混工资而影响到其他人的工作态度。对你来说,可能不想内退,但是企业既然已这样决定了,在争执也实在没必要了,给你发着部分工资,还给你交着保险,再熬三年就正式退休了,就别在合理不合理上固执了,比那些真正下岗失业的职工强太多了。


这就是内部退养啊。

其实,这638元是净值,是剔除五险一金之后的数据。

算是有良心了,还有3年时间才能退休领取养老金,企业不敢辞,用这个办法减少支出,让职工自己找3年的生活费。


公司和公司不一样,有的公司盈利,有的公司亏损。公司的规定也不一样。比如,央企、露天煤矿,内养人员都是按工龄算,工人一年工龄是148元,副科级挣年薪,是14万多,正科级年薪是18.5万。所以,养个好身体比什么都重要。


现在那还有下岗这一说呀?纯是土政策,去仲裁委员会仲裁,不行就去法院告他们,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理论上不合理,实际可执行。

你可以不同意,但公司可以调整你工作岗位,这岗位你根本受不了,最后你同意公司方案,但公司不干,最终只有自己主动辞职。

公司叫你内退还是一个比较人性化处理方案,600多再加上公司交社保实际收入也1k多点,再找个保安干干,60岁安心退休。


你所提问题不很清楚。是什么性质的公司?你在此工作多少年?是合同工还时临时工等。

我认为若在此工作时间较长,内部退养,发给生活费,到60再办理正式退休,还行。否则,因年龄大强迫下岗,就要到劳幼仲裁讨个说法。


这样很好了,赖着不走,吃亏的是自己。看看过去那些下岗职工吧,几千元、多的2万元买断工龄打发回家了,没有收入来源,还要自己买养老保险,那种日子难熬哦。


我是这方面的受益者,我认为这种做法没有什么不合理,比那些强行把职工推向市场下岗,一分钱不给的企业强多了。这样做职工群众是直接受益者,应该感到知足。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所有的企业不一定都会这样对待员工。

假如所有的企业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你应该感到庆幸,感谢企业这么安排,这是多么人性化的人员分流啊。这种做法在企业内部我们称之为内部退养,简称“内退”。

2000年我们单位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改制,首先对资产进行了剥离,然后也对一些年龄偏大,体弱多病、距退休还差五年的员工,作了内部退养安排。规定:“工龄三十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档案工资,享受70%内退生活费,省市及地方补贴照发。工龄二十五年的享受65%,工龄二十年以下的享受60%,中层干部正科级按90%执行,副科级按照80%执行。这些内退人员总计有400多人,平均月发生活费不足400元……这种安排在当时起到了稳定队伍的作用,企业改制得以顺利地进行。

这些规定符合国企改制政策,这种安排也解决了大部分员工的后顾之忧。比那些下岗进入失业的员工,处境要好得多,它一方面解决了员工分流的问题,使一部分人老人所养,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地方政府的压力,稳定了员工的情绪,这种做法在当时来看,相对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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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有企业解决企业内部富余人员的一贯做法,换一种叫法“企业内退”也算是比较仁慈的了。和我当时的处境一样,我又在社会上熬了八年才得于正常退休。57岁,身体还能凑和干一些指导性技术工作。或者做些管理工作,最不行还可以在小区当保安,月薪两千多块钱,过渡到正式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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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块钱的依据是什么?如果低于当地最低收入?不用说是否合理而是违法。而且57岁马上到点退休的人,是禁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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