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当地税务局问问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公司转账给私人账户是否缴税取决于资金的用途。如果是公司归还的个人借款,如果不存在利息收入,则不存在缴税问题。或者公司业务人员差旅费借支或其他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也不存在缴税问题。如果属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收入、非股东或者股东个人无偿从公司借款、股东分红等,则存在纳税义务问题。
2.根据你的描述,公司转账给私人账户,金额较大。这就需要你判断这些资金是干什么的,如果是公司隐瞒收入、其他挪用或者私分公司账户资金行为。一方面公司可能涉嫌偷逃国家税款问题,另一方面个人可能也有偷逃国家税款问题。
总之, 如果私人账户转入大量资金,一定要注意涉税风险防范。一旦税务监控发现涉税疑点后,如果确实有问题将会依法查处。
税收法定是税收征管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哪种情况需要交税都已经由税法做了具体规定的,不在规定范围内的的事项是不需要交税的。
而资金往来并不属于法定的涉税事项,所以个人账户收到公司一笔大额资金跟交税没有必然关系。
关键看你这笔钱是怎么来的,如果是企业的分红,应该按20%征收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工资奖金,企业应该预扣预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你自己对着个人所得税的了9个税务核对一下就清楚了。
一句话总结就是:如果这笔钱是你挣回来的,就会涉及交税,如果就是纯粹的资金借贷往来关系,不涉及税款征收问题。
其实,税务局检查企业账目是有严格的流程和程序要求的,哪些场地可以检查,哪些资料可以带走都是有具体规定的,对纳税人银行账户这种非常涉密信息检查的要求更加严格,尤其是个人银行账户的检查必须经过市一级税务局局长的签字才能去执行,县级税务局都无权检查个人银行账户。
也就是说,税务局并没有监控民众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也是无权监控的,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咱们中国是做的比美国好的,美国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只要拿个公函就可以银行随意检查个人银行账户的,冻结账户也是轻而易举的事。而我们的公民在这块更加有安全感一些,当然到底有没有一个机构在监控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也不好说。
而且,你从税务稽查案件的报道也可以看出来,税务局查案的案源没有一个是因为个人银行账户大额资金来源不明而开展的,多是通过发票异常、收入异常等外在因素进而检查会计账目而发现企业有偷漏税行为的,如果税务有权监控个人银行账户,查处偷漏税那就容易多了,只要通过银行流水非常容易发现问题线索。
所以,个人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在税务局的监控范围内,是否需要交税得看这笔钱是怎么来的,只能说如实申报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这个问题涉及到资金往来与税收的关系问题。
是否缴纳税收严格来讲不是按照资金往来进行定义的,它是根据经营实质来判断的,比如某个企业销售了一批商品,没有当时收款(也没有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但是只要开具了发票或发出了货物就要缴纳增值税。
资金往来的原因是多样的,因经营行为产生的资金往来只是其中的一种。公司账户与私人账户之间进行资金往来,要根据资金往来的原因来判断是否属于应税行为。
1、非经营行为的资金往来
比如公司与私人账户之间进行资金拆借,这种行为不需要交税。
2.经营行为的资金往来
这时候要看交易双方,而不是看资金往来的账户双方,很多企业利用私人账户来进行经营,那么这时候是需要交税的,但交税的主体是私人账户的拥有人,而是交易双方。
3.分红性质的资金往来
如果公司转给私人账户的是公司给自然人股东的分红或股利,那么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这个税是公司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将扣过税款后的余额再转给股东,因此,私人账户也不用交税。
总结:
无论是否为经营行为产生的资金往来,在转账时,私人账户都不需要交税,具体是否缴税要看经营行为的交易双方和交易性质。
它的风险主要存在于款项转给谁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不同的收款人面对的风险不一样。
1.收款人是股东,(1)用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且股东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风险相对较小。建议在年底的时候将应收股东款清零。(2)股东把资金挪用或者本身就是分红款,这种情况,一定要在年底将转款退回公司,但是这也不能排除税务局认定这是分红款,要求征收个人所得税,还可能面临罚款和滞纳金,如果特别巨大,还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2.收款人是员工,(1)正常的经营活动付款。比如提取现金支付采购款。有相关的证据支持,风险相对较小。(2)如果是发放的工资或者年终奖。也会被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还有可能对加收滞纳金。
3.其他个人,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和充足的证据证明是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风险不大(比如有借款利息的个人借款)。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的。风险非常大。
总之,公户转至个人账户,除了发放工资、支取备用金、零星采购外,大额支出都属于重点监控对象。
与企业分红、工资发放相关的支出,建议企业通过税收策划进行解决。比如支付的年终奖。通过合理的税收策划,可以将其工资支出计入成本,减少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依法纳税是责任!合理避税是能力!
公司转账给私人账户,私人是否要交税,不看金额的大小,关键看业务的性质。
公转私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原因多种多样,也比较复杂,不能以金额大小判定是否要交税,关键要看经济业务是否属于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
1、备用金及往来款等。
如果公司给员工转款,是备用金,这种情况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所以就不用交税;如果是职工之外的个人从公司临时借款,因为个人并没有因此取得收入,所以也不需要缴纳税收。
2、工资薪金、奖金、劳务报酬、中奖所得等。
这情况个人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就应当按税法规定计算应当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3、购货款等。
如果公司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购进商品或服务,将款项直接转给个人,这时,作为非公司制的企业,就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作为企业的出资人的个人,则负有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4、转给股东。
(1)作为往来款转给股东使用。
很多民营企业公私不分,经常将公司的款项转给股东使用,这种操作存在很大的税收风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股东借款在年底之前不归还的,需要视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通过利润分配,将资金转给股东私人账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这种情况需要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比如给股东分红100万元,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万元,只能将余下的80万元转到股东个人账户。
总之,公司转账给私人账户,原因多种多样,个人是否负有纳税义务需要视款项性质而定,而不论金额的大小。
大家好,我是财艺新势力,公司转私人账户,私人账户要不要交税,不是看金额有多大,而是看转账资金的性质,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范围,主要情况分析如下:
一、转账给股东私人账户
1.收入不经公司账户,直接打入股东个人账户
该行为涉嫌逃税,一旦查出将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处罚。公司的营业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且本应该入公司账户的资金转入法人/股东账户,该行为视为分红,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
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向股东账户转入的分红款
公司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转账给公司员工私人账户
1.工资薪金
向员工发放工资薪金,公司需要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2.报销费用(员工借支)
报销是企业日常最常见的事务,该行为不属于个税范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虚列人员,用于虚列成本
利用朋友、亲戚关系办一些个人银行卡,用于以下费用打款:虚构人员工资;发动公司的员工,提供自己的餐票、汽油票等给公司,但是如果计入招待费超过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超过部分也不能抵扣(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该行为涉嫌偷税漏税,一旦查出将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处罚。
三、转到交易对手的个人账户
1.如果这个私户的主人有公司,款项不通过公司账户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公司一般不可能代扣税款,对方单位涉嫌逃税漏税。
2.如果与个体户或者个人发生业务,对方没有对公账户,又是不属于个税范围,就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向农户或农场采购农产品,农户是不用交个税的。
3.如果与个体户或者个人发生业务,对方没有对公账户,但属于涉税范围,公司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问的本身就有问题啊,公司账户转入私人账户要不要交税,和金额大小没一毛钱的直接关系。
对公账户转入私人账户在实务中太常见了,真实的经济业务活动中不可避免,总不能说只要是公转私金额大一点就得交税吧,这得看转入私户的钱是什么支出,是不是属于相关税法的征税范围,下面列举几种类型的公户转私户的情形具体分析一下
一、工资薪金、奖金、劳务报酬等
这种情况最常见,也最频繁,每个单位都得发工资,都涉及公转私,这时候公司需要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计算标准计算,该交就得交个人所得税。就应当按税法规定计算应当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二、公司的活动资金、备用金、与相关个人的往来款等
活动资金、备用金是每个单位必不可少的,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打入个人账户,也不涉及交税,这种情况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与个人的往来款,只要相关个人未取得相关收入也不用交税;
三、采购款
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性质的单位购买货物或者服务等,要把钱打入对方账户,这时候咱们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作为成本费用,如果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对方做收入,对方涉及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等
四、转给自然人股东,这个要分情况
1、作为往来款转给股东为了企业的经营
有的私企制度不规范,公司向股东借钱,股东向公司借钱太随意,这时候税收风险就很大,因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向公司借款等,在每年的12月31日不归还,视同向股东分红,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2、向自然人股东分红
这没什么说的,按照规定,20%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直接代扣代缴,转入私人账户的应该是代扣代缴个税后的,公司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是不行的,比如应给我分红500万,你只要发给我400就行了。
看是什么性质的付款而定:
1、如果是付分红款,则必须交税;
2、如果是归还借款,则不用交税,前提是之前有一笔借款相对应;
3、如果是提取备用金,则不用交税,但要把这笔支出对应的资金用途去向连同对应的发票做进公司的账目里面,记录资金的来龙去脉;
4、如果是把钱转入个人账户发奖金,则必须完税才视为合规。
大额“公转私”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做到税负最低?
公转私虽然常常会被提及,也比较容易产生风险,但我们只要做好相关的流程,并取得合规的原始凭证,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朋友帮了忙,那么要看需要怎么计算这个报酬,以及以什么形式来支付这个报酬。
有时候我们说朋友帮了忙,给点茶水费,其实是朋友向贵公司提供了劳务,当然,也可能当中还代垫了一些费用。那么这时候可以按照相关的金额,支付给朋友。
具体说来,可以看看朋友以什么身份提供的服务,有没有进行过税务登记以及涉及到的金额有多少。
如果朋友既不是公司的员工,也不是公司的股东,只是以第三方的身份提供服务,并且金额超过了起征点,那么应该要取得发票来作为原始的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如果公司财税比较规范的,还应该有合同、审批等流程和文件。
如果朋友本身经常有这种业务,办过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那么可以享受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可以要求朋友直接开票。
如果朋友没有办理过登记,也可以以个人的身份到税局代开发票,公司取得发票入账。这个时候需要提醒下朋友,注意做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提供劳务可能涉及到退税的问题。
如果金额本身比较小,符合小额零星费用的标准,那么可以凭相关的收款凭证入账,明确收款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如果你们企业把这个朋友“收编”了,他成为了股东或者员工。那么形式就会有所变化,可能通过工资薪金、分红等形式来获取报酬了。
那么,对于一些想要合理筹划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的企业,不通过“私户避税”的话,应该怎么节税才合法合规呢?
企业通过入驻园区,成立一家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以这些新公司对外承接部分业务,通过商业模式的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关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等服务类型的发票。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举个例子:
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一年的利润总额为500万,入驻上海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它的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约为14.6万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10.5万
整体节税80%以上
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无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而是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对于高收入人群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节税途径!
企业和个人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总之,企业向个人进行转账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尽量取得能够税前扣除的合规凭据,如果达到了缴纳个税的标准,那么应该帮其代扣个税,这样就能避免相关的风险。
公司转账给私人账户,私人账户需不需要交税这个问题,跟金额大小是没有关系的,主要是要看这笔转账的业务实质是什么,判断是否属于应税行为从而确定需不需要交税。
我们分两种情况来看:
一、私人账户是法人(法人是股东的情况下)或其他股东的账户
我们来看看会有哪些情形,以及相应的税收问题:
1、借款
公司法人/股东向公司账户借款,在无借款合同或者未约定利息条款的情况下,或者当年纳税年度内未归还,税务部门会认为这是变相地向股东分配了股利,股东则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甚至罚款。
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号)
是否认定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主要看借款的用途,与企业盈亏没有关系!借款不归,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用于企业经营的,不适用于本规定。
同时,如果该借款是无偿的,会被视同企业向个人提供贷款服务,没有利息收入也要视同销售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
2、营业收入直接转入法人/股东账户
营业收入不经过公司账户,直接打入法人/股东个人账户,会被税务部门认为公司未确认该营业收入,涉嫌逃税,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处罚。
公司的营业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且本应该入公司账户的资金转入法人/股东账户,该行为视为分红,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正常登记入账,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股东也按要求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则不存在风险。
3、分红
公司账户向法人/股东账户转入的分红款项,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投资收回
个人股东撤资时,常常以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等名目收回款项。但不管以什么名目,都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二、私人账户是高管或者员工的账户
我们来看看会有哪些情形,以及相应的税收问题:
1、工资薪金
公司向员工发放工资薪金时,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容易犯以下涉税问题:
- 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
餐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生日礼金……福利好的企业总有各种各样名目的补贴发放给员工,让员工到手工资多一点。
但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的补贴、津贴,需要划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扣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因失误或者侥幸心理,未将补贴计入工资薪金,导致未按规定缴纳个税。结果是,员工个人需要补缴税款,企业需要承担未代扣代缴的责任,即相应产生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大量员工零申报
新个税法实施后,个税的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很多企业将员工工资进行零申报了。
但一个公司大量零申报正常吗?这里优税猫要强调一个比例问题,如果一家企业与同地区其他企业相比,零申报的比例明显偏高,就会被列为高风险企业,离税务机关上门检查也就不远了!
- 虚列人员,用于虚列成本或者逃避个税
很多企业以前偷偷采用这样的方式:通过虚列人员、虚增工资的方式,虚增薪资费用,减少企业利润,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同时,也通过虚列人员,分摊高薪员工的薪水,为高薪员工逃避个税。
但自从社保入税、金税三期上线后,银行、社保、税局信息通畅,该逃税方式已无处遁形,成为税务稽查重点。一旦被查处,将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2、劳务报酬
企业在支付劳务报酬时,需要注意两个点: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目前,多地税务机关发布公告,明确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款项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在支付依法所得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地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如未按规定缴纳个税,个人需要补缴税款,企业也需要承担未代扣代缴的责任。
- 索要合规发票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需要取得合规发票,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3、报销费用(员工借支)
报销是企业日常最常见的事务,但因为操作难度小,重复度高,许多财务人员不重视,从而导致了税务风险。
- 发票审核不严,导致假票、废票入账
假票、废票入账,税务局会认为企业利用虚开发票,少缴企业所得税。
- 将补贴等薪酬类支出当作报销费用处理
前文讲过,补贴/补助需要划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将补贴/补助划入报销费用,涉嫌少缴个税。
最后,优税猫提醒一句:如今金三系统数据比对功能强大,再加上大额交易报告新规,公转私的走账形式已成为税务稽查重点。当公转私行为发生时,应合法合规处理涉税问题,不可心存侥幸,打着擦边球,行偷税漏税之实。
交税或者不交税,要看资金的性质。
一、转到公司股东或者法人的私人账户
公司股东或者法人的个人账户,经常会跟公司的公户发生往来。经常被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该科目在一年之后还有余额,税务部门会认为这是变相的向股东分配了股利,要求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管公司账上是否有未分配利润。所以,一般的情况就是公司法人或者股东的账户余额,在年底要平一次账。
二、转到交易对手的个人账户
如果这个私户的主人有公司,并且这次的资金流跟私户的主人平时的资金流不匹配,税务会认为该公司为了逃避税收,没有确认收入,从而用个人账户收款。很明显,逃税是要受到处罚的。
三、资金流较大,但只是正常的资金往来
这种情况是无需交税的,但既然是借款,肯定就会还款,不能总有来无往,那就不合理了。
总的来说,一个人账户资金流的大小,跟他的收入情况,消费情况是相匹配的,如果很突兀的出现跟实际情况不符的现金流,肯定会引起关注的。毕竟,只要不销户,银行流水可以永远存在,到时候自己能解释清楚就行了。
对公账户与私人账户之间的转账一直是比较敏感的话题。
一方面牵扯到金融系统对现金管理的规定,另一方面涉及到税务对逃税漏税的稽查。
从纳税角度,资金转账是用来验证有没有偷税漏税的辅助手段。要不要纳税,要看的是纳税人有没有发生税法规定的有纳税义务的行为。比如增值税纳税人有没有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服务;所得税纳税人有没有取得各项所得。
公司转账给私人账户金额很大,到底要不要纳税,最后要看这笔资金发生的原因。
1、如果是与工商个体户或者个人,发生业务交易,对方没有对公账户,又是不涉税项目,那工商个体户或个人就不涉及交税的问题。典型的是跟农户或农场采购农产品,给农户的付款一般都是直接转账,农户是不用交税的。
2、公司给员工发工资。 公司高管年薪很高几百万上千万的,属于大额转账,但现金管理办法中是认可这种业务的。公司高管收到的薪酬要交税,这属于工资薪酬所得,但公司会行驶代扣代缴义务,也就是说公司会先扣完税再发给高管,高管自己不需要再去交税的。
3、公司与个人的交易,但属于应税行为,那对方是要交税的。比如,公司请了私人顾问做咨询项目,项目总额几十万或上百万。如果有正规的合同,那业务就是真实的,公司给私人转账也完全没问题。私人这笔钱要不要交税呢?那自然是要交。公司不能只是赚钱,不入账,公司入账就需要个人开发票,个人开发票就会被税务机关要求交税。
4、公司给股东转账。 这也是比较常见的场景。如果转给股东的钱,是属于归还股东的欠款,那这笔钱,股东是不需要交税的。比如,公司成立的时候,因为经营需要,股东借给公司500万,作为运营资金,那后来公司有钱还了,就归还钱欠款。这是被允许的借贷业务,也不涉及税。
但这个业务若稍微换下,就有涉税风险。比如公司注册时,股东给公司500万的注册资金,作为开始阶段的运营资金。后续公司有钱了,股东想把钱拿回来。这种形式的转账,就会被视为分红,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罗列了一些常见的情况,如果这里的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对公账户与个人账户没有那么严格的区分,只不过在纳税申报时要一并纳税。
总之,对公账户与私人账户之间的转账,还是需要谨慎。有些朋友的账号,可能还会帮别人转账,这其实也有风险。如果没有依据,被认定为个人所得,就可能会涉及要交个税。
这是一个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价值的问题。值得大家来看一看。
公司股东或者法人的个人账户,经常会跟公司的公帐发生往来。经常被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如果该科目在一年之后还有余额,税务部门会认为这是变相的向股东分配了股利,要求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管公司账上是否有未分配利润。所以,一般的情况就是公司法人或者股东的账户余额,在年底要平一次账。
首先得明确公司为什么要转帐给私人账户,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是两个独立的体系,即便是公司的股东也不能随便动用公司财产。但是,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还存在侥幸心理,公司的有些收入不入公账,走法人个人账户,以为可以节税,但其实这是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
从公司账户往个人账户打款作为取现,这样做账,从公司账和现金账上貌似没什么,但是有两个问题,银行对账单上体现的不是取现,而是转账,身为出纳人员,如果把公司账户上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这就是违规,甚至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其实,不管对公账户支出多少,税收都是以收入来算的,而且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私人账户如果仅仅是收钱,那么税仍然由对公账户来交。
如果对公账户是给私人账户付业务款项,那么私人需要给公司开发票,公司有发票就可以抵税,私人有业务收入,需要按规定缴税。而且,一般情况下支付给个人款项的时候,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账转私人账户,都要写清楚明细是什么款项。
大数据时代,很多信息是相互关联的,税务部门掌握的数据也越来越多,不能再有蒙混过关的错误想法。
如果企业利用私人账户发全额工资,一般情况下企业财务视同“现金”支付工资形式记账,不存在逃税问题。但如果企业发放工资采用“二次工资”形式,即员工工资一部分是对公账户发放,一部分通过私人账户发放,这种情况可以基本断定是在逃税。
公司转账给私人账户金额比较大,私人账户需要交税吗?
公司作为国家的税收纳税人,而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对公账户和私人账户之间的转账是比较敏感的,因为有可能涉及到偷逃税款的嫌疑。
所以,对公账户和私人账户之间的转账是否要交税,就要看转账的原因是什么
1、转账到公司股东、法人、高管、员工等人员的账户;
如果是借款,则不需要交税,但是借款期限到期后需要还款并付利息。
如果是还款,也不需要交税,但是前提是公司确实从个人这里借款了。
如果是股东分红,则必须交分红税。
如果是工资、奖金等,则必须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说的税后再转给个人。
2、交易对手是个人,企业之间的交易正常必须是要公对公转账,但是交易对手是个人时,只能转账到对方的个人账户;
交易对手是个人,一般也是需要交税的,除非是转让一些满足税收优惠政策的资产,可以少交或不交税。
另外个人也是可以由税务局代其开局发票的。
所以公司的交易对手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一定要对方开具发票,因为公司的每一笔支出都要有其用途和凭证。
我是姜海洲,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就给我点个赞吧,更多知识请关注我的实时动态,一起学习,一起成长。
公司给私人账户转账需要不需要交税,要看这笔转账的实质到底是什么,从而确定交不交税,跟转账金额大小无关。
一、大额转账监控。
目前的情况是,国家监管网络逐步完善,税务、银行、公安等各部门数据共享,公司给私人账户转账金额较大,会被监控。
这源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出台,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个人单日50万以上,企业单日200万以上的会被重点监控。
本来这些数据银行都有记录,现在设置了一些条件,一旦触发就会被提高,重点关注。
二、公司给私人账户转账交不交税呢?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1、个人正常买卖交易转账。个人向企业销售商品或劳务,可能涉及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
2、企业给股东转账。利润分配、股息转账,涉及20%个人所得税。
3、股东与企业间拆借款。证据齐全可免税,往来账簿不明视同分红收个人所得税。
4、企业间交易,但通过个人账户转账。涉及企业所得税少确认收入风险。
三、大额转账监控是银行的监管系统,税务系统可以调取相关数据协助查补税款。
而在银行与税务的合作逐步深化下,银行对于大额可疑转账数据会定期推送给税务局,由税务局进行核查比对,从而让税收征管网络更加完善。
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现实当中很多人经常会通过公司对公账户把钱打给个人,但对于对公账户打款给个人到底会有什么影响?需不需要交税?很多人都可能弄不明白。
对于公司转让给个人账户金额比较大,私人账户要不要交税,这里面关键要看公司转账的性质,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不同情况下。
1、借款。
按照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公账户是不能随便把钱打给个人账户的。
所以正常情况下,如果大家想把对公账户的钱打到法人或者股东的账户上,那只能以借款的名义借出。
如果大家是以借款的名义借出,那只需要在一个会计年之内把借款还上,就不会产生任何税。
但如果股东或者法人借款超过一个会计期限,那税务部门有可能把这笔借款当做股东的分红计入个人所得税,这样每年在四五月份进行个税汇算的时候,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直接转账给股东或法人。
如果大家直接从对公账户上把钱转给股东或者法人,而不是以借款的名义转出,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涉嫌偷税漏税,如果超过一个会计年份,这笔钱没有归还到对公账户,也没有申报个税,而且其他应收账款金额过多,那么税务局就有可能上门抽查了,结果有可能涉嫌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公款,弄不好还有可能涉嫌违法活动。
另外对公账户转到法人或者股东账户长期不归还,这种还有可能涉嫌逃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嫌疑,这种有可能会面临比较大的罚款。
3、对公账户转给股东、法人之外的其他个人。
在现实当中,有些公司有可能跟个人采购或者找一些兼职人员,这时候需要通过对公账户给他们支付货款或者给兼职人员支付劳务报酬。
但是跟个人采购物资,很多人一般是没有发票的,这种就属于无票支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转账金额小于500元,可以以收据入账税前扣除,如果金额超过500块钱,那只能要求对方到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只不过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而对于卖方来说,别人通过对公账户给自己转账之后,这属于个人收入范围,只要属于个人收入,就要按照个税来缴纳,在每年的年度汇算的时候,超过免税部分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对公账户给兼职人员打款,签订合同的那公司就要代扣个税,如果只是临时的兼职,那么这个钱就不用扣税收,因为现在个人所得税每年都会进行汇算,但在转账金额里面,必须明确说明这笔资金的用途,比如劳务费,这样兼职人员在每一年的个税汇算当中,就会按照自己的收入总额进行缴税。
4、发工资
通过对公账户给员工发工资、奖金这是最常见的,这种情况只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进行代扣就可以,超过5000块钱就要扣个税,如果没有达到5000块钱就不用交税,这种情况下个人是不用单独交税的,一般由公司统一代扣。
5、买方对公账户直接转钱给法人或者股东个人账户。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在交易的过程当中是不允许公对私转账的,但在现实当中,有些企业为了逃税,一般都会要求买方直接将款项打到法人或者股东个人账户上,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这种行为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如果金额比较少可能不会被发现,这样就不用缴纳税款,但如果金额比较大,被银行监控到或者被税务部门监控到了,那就有可能面临罚款了。
需不需要交税不是取决于转账金额,主要是看什么性质和转给了谁。只不过金额大的时候比较容易被银行监控。具体还是要根据转账的对象和目的来确定是否需要交税。
1. 头号关注对象: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
由于身份特殊,所以会得到更多的关注。所以区分不同的情形下,看自己是否需要交税。
(1) 工资。如果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也是职工,那么也要领取工资的,并且按照公司的薪资结构,可能钱还比较多。所以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来交税。
(2) 借款。注意风险点,如果超过一年没有归还,且不能证明是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还是会将其视为分红,按照20%交个税。
(3) 分红。这个都知道,要交个税。
(4) 投资收回。个人股东撤资时可能以各种名目收回款项,比如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等等,不管什么名目,都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交多少,要看收回投资的金额,如果跟初始投资相比,没有赚钱,那就不用交(一般情况都是会多的)。
2. 二号关注对象:高管。
(1) 高管工资一般都是比较高的,那么对于个税的部分会有比较多的关注。比如有没有足额缴纳个税,有没有通过其他方式来走工资等等。
(2) 很多高管经常出差,两个月差旅费加起来可能比普通员工几个月工资还要高。如果确实是差旅报销,那是不用交税的。
3. 其他关注对象:
对于与其他企业的往来,一般都要用对公账户付。如果是付给个人,那么不管是劳务报酬还是工资,都是要代扣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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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分几种情况,一一分析!
一、工资奖金
常见的,就是发工资以及年底分红和奖金,以及持续了一段时间的项目突然一大笔的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从公帐转到私账也分为两种情况:(假设要转10万)
1、公司已经为个人申报个税,通过银行账户发放到个人银行卡,这属于正常税后所得。
2、公司没有给个人申报个税,那么个人这笔钱也是要纳税的,需要个人自己去税局主动申报,如果后续追缴个税还会面临罚款!
二、公司借款(还款)或者报销款
这种情况就是,个人急需用钱,可以申请先从公司借款出来先用着,但并不意味着不用还。股东借款必须每年12月31号前,从个人账户还到公司账户,否则视同为股东分红,需要补缴税款!
还款其实就是借款的反义词,之前个人先借款给公司使用,那么公司再把钱还给个人账户的时候,是不需要交税的!
报销款,其实就是个人出差,或者采购办置公司用品,个人先垫付,随后在拿到发票后,可向公司申请报销,从公司账户转到私人账户。(金额无论大小,都不需要交税)。
三、投资款
公司账户转到你个人账户的是投资所得,也就是股权收益,同样是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还有很多情况都是类似的,综上所述,个人账户收款,其实必须是税后所得,也就是需要有完税证明,这笔钱是合法的,这样才可以个人自己随便用随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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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到2个问题,一个公转私,还有一个是涉税问题,我们来分别分析!
首先,公转私问题。
看到公转私,很多人就觉得是违法的,希望大家不要陷入一个误区,并非所有“公转私”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是企业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单笔超过5万元是有合法付款依据,并且依法缴纳税收的,那这种“公转私”行为就是正常合法的业务往来。
而严查的非法“公转私”行为,主要是指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等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这种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块的规定也是很明确的!
其次,涉税问题
正常的公转私往来涉税问题,私人账户可能涉及到的税务问题主要是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当然还要根据具体交易行为进行判定,一般根据转账用途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大额交易:
1、公司发放工资
工资薪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往往个税都会在发给个人之前由企业代扣代缴,所以这一类交易无需交税;
2、公司与个人/个体户交易
由于大额交易涉及到的纳税主体是个人/个体户,所以,对于这类交易的账户主体,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还款/借款给股东个人
不管是股东还是普通员工,从公司账户借款年度终了后,如正常归还则不涉及个税,如未归还,普通员工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公司股东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
公司还款给股东或个人,如果涉及利息,则需要就利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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